有次在教會小組當中,帶領了一個分手的主題,說完之後我的結論是「如果你要分手,首先你要先要談一場戀愛」
所以也就是說,沒有談過戀愛,當然也不會經歷過分手這件事情。接著我說了為什麼不談談單戀這件事情,輔導說單戀是不成熟的方式,這句話說完,大概就影響我的情緒,然後卡了一整天吧!
老實說誰願意單戀?即使是因為迷戀而談戀愛,最後分手也好,可是我是連告白都沒有到達,就被發了好人卡。
或者愛上後才知道他有女朋友,再要好也注定是不可能。而或試著告白,結果對方虎爛你說自己有女朋友。
他不可能愛你。知道單戀是傻子,所以活生生將自己的喜歡收回。
愛情如果無法讓你失眠,那麼那叫做愛嗎?最後為什麼我要收回我的喜歡?因為如此不對等的親近是傻子,我要傻下去嗎?我喜歡你,然後呢?沉在內心深處的愛情,是不知道何時才會有結果的告白,如果都沒有,至少會在我沉睡時,我的主會跟我說,我愛你。
與主,這不是一場單戀就夠了。還好我是女生,這也是種幸福。
其實我也不懂真的被喜歡上是怎麼樣的感覺?不過我大概可以知道是會讓我很害怕吧?如果有個人忽然跟我告白我會想他的腦子是不是壞掉之類的,即使我做夢夢到多少次被告白的情節,然後醒過來後總希望我不要醒過了。
因為在夢中愛的多刻骨銘心,醒了就是要分手。
也許就是這樣的期待與痛苦,讓我像是吸鴉片般的尋找被需要的感覺,在尋找是與不是當中痛苦著。
早年會很喜歡停留在被聖靈充滿的那種感覺中,為嘗不就是一種下意識尋找被愛的滿足感。而且如果你明白我對於「被愛」的定義是什麼?那麼那種深層到極致的痛苦,無法書寫出來的形容詞,就可以明白我為什麼會躲這種感覺遠遠的。
當然也許是我故意讓這樣的事情帶上原罪,但是如果這樣的感覺會讓自己陷入可能會不專心?可能的衝動?之後車禍或是犯罪,那麼我情願中自己用平穩的心情有太多的起伏。
除非我進入可以被分手的候選人名單中,也不小心結婚了,那麼也許那時候我可以放膽做任何事情,只是現在的我只能小心奕奕讓自己用平穩的心尋求上帝了。
假設我就是單身,那麼我還是乖乖地這樣度過日子,與其每天犯罪每天認罪,每天打了雞血與陷入如同憂鬱症般的低潮,這樣我太累了。
也許我還沒有準備好跟這些分手,尤其當我又再次有那種感動時,又再次浮現的痛苦與衝動是無人可以解開的大刺,嘗試過任何預言、方言、聖靈充滿都無法痊癒的大刺,再多悔改禱告都一樣的結果。
那麼我還是接受我就是個人,是神所愛的,即使沒有感覺也是一樣是被愛的過程。
小羊麥仔│COLOR漫藝誌 http://forjoycelo.pixnet.net/blo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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