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寫一篇充滿愛情的散文好了。

  早年我非常愛宥嘉,愛他的可愛,愛他的歌聲,與愛他的人。如果那是種愛情,我必須承認那是。但是無論我怎麼愛他,我都很清楚他有他的生活與想法,還有我與他的距離是什麼。

  我唯一的強項是文字,所以我寫了很多有關於他的文章。這是種自爽嗎?確實是,後來不奢望他看到自己寫的東西,然後直到從我所了解的林宥嘉當世界中,慢慢離開我可以了解範圍之外,成為遠在天邊的一個人,我就停筆很少寫有關於他的文章了。

  不過其實聽到某個前奏,看到某個訊息是否有關他的,我還是可以很敏銳地知道,只是生活的重心慢慢轉到其他身上。

  你說我不愛他嗎?還是很愛很愛吧?畢竟在我最低落的時候,是他的歌聲給我力量,只是後來的他世界已經不需要我的文字,而我只想專心回應他:自己對於他的許諾,成為一個小說家。

  只是,他的眼目中似乎已經不在看那群最初支持他的人?也許他不是,至少遇見他的時候,我知道他不曾忘記我們,只是在他奮戰的過程中,已經不是他主戰力,感覺失落又驕傲。

  因為用歌聲打遍全世界,不就是身為包子的我,最想看到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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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喜歡林宥嘉到甚至我公司最熟的便利商店店員都喊我「YOGA」,是因為今日營業中的專輯出來時候,我說某首歌很好聽,然後說我是他的粉,從此他就這麼喊起我來了。

  如同隱藏起來名氣,因為重心轉向台灣以外的地方,所以很多不接觸網路媒體的台灣人,幾乎不知道林宥嘉的活耀。

  但是一但有訊息,我的眼目就會轉向他,追尋他吧!

  現在可以很偷懶的去喜歡林宥嘉,就顯得我現在喜歡金南佶很勤勞。

  會忽然想寫,是因為我發現最近喜歡的這個明星粉絲們特質,讓人感覺非常的奇特。他們努力是一定很拼命的,但是「自認為自己是最愛,最了解」,做了一些很不禮貌的事情卻是讓我大開眼界。參考他人寫的內容,想要轉貼等等,我覺得都是小事情,但是粗暴一點是「變成自己社群東西」,大有人在。

  最基本的禮貌不就是要說明來源在哪裡?更禮貌一點是轉貼前詢問人家是否願意讓人轉貼,不是嗎?除了維基百科我沒有寫出處之外,其他即使是我消化完畢才寫出來的東西,但是我仍舊寫了來源是在那裡參考的,畢竟我尊重這些前輩們的整理。

  下指導棋,認為你應該用怎麼樣的態度去喜歡,這其實讓我有點受夠了。基本上我覺得,如果如同你們這麼喜歡,那麼應該要做的不就是讓更多人喜歡他不是嗎?

  明年「名不虛傳」即將在台上映,但是如同當年的「善德女王」一樣,即使毗曇這紅,也無法讓他來台灣。我想不是他在不在乎華人的粉絲,而是他本來就想當一個演員,然後獲獎獲得肯定。所以即使他無法來台,他是我喜歡的演員是真的。

  我喜歡金南佶,但是貼一百遍他的圖也無法幫他什麼忙。即使我貼近了一些粉絲團或是社團本意本來只是想多了解他,然後與他的粉絲們互動,最後還是有了許多的失落感。我非常不喜歡認為自己是「獨一無二的喜歡」,然後別人跟你的不一樣就是不好。

  不否認這些粉絲對他的支持,所以才會這麼瘋狂。

97634-536299   

  只是誰聽誰這是重點嗎?也許某方面是吧?但是其實在對方根本不知道你的情況下,就開始表示「自己才是最愛他的人」。前面的故事我不知道,只是已經是小眾粉絲的他,這些紛亂的團體是否還要如此去搶奪頭號地位?不是大家都是一起喜歡某一個人的粉絲團體?

  這也是我第一次見識到對於明星,也可以展現「愛情的獨佔」是什麼。

  不過這讓我頗害怕的,所以決定不再介入這種爭執當中。雖然我戰鬥力頗強的,但是與其花時間去跟人家爭執,還不如把握時間寫好每一篇我可以寫的文章。對與錯這件事情,冷靜下來後,其實感覺都不好,甚至連我自己也都有錯,因為傻傻地就跳進去吵起來了頗蠢的。

  因為雖然有對錯之分,但是受傷然後會想退卻是真的。

  當然我還是有取捨的,如果林宥嘉與金南佶同時出現,我還是會選擇林宥嘉。畢竟十多年的情誼,已經是化成家人等級了。

  我可以跟林宥嘉的包子們這麼好,不代表其他粉絲團體也是。

  至少現在我還深愛當初迷幻宥嘉論壇的所有包子們。當初打動我會繼續追尋林宥嘉的腳步,甚至成為鐵粉,關鍵就是論壇的大家,宥嘉的歌聲是很有渲染力,但是其實如果沒有這些願意跟大家分享的所有人,我會像當年喜歡張雨生ㄧ樣,默默地喜歡,也只會如此。

  這樣的怯步,會不會影響我寫金南佶的欲望?多少會吧?只是這陣子專心的寫小說,將重心放在「寫出出色的故事」上,轉移了一些不安與難受。我不想告訴他人怎麼去喜歡一個人,因為本來「喜歡」就有非常多的樣貌,覺得「你不可以的」同時,其實就已經攻擊了某個人。

  中間那種「我認為應該如何去愛」,已經限制了很多。想開了之後,除了不告而取的文讓我火大外(而且不只一次),其他我就不介入,專心寫文是真的。

  然後,昨天(1221)既然林先生想起了台灣的粉,即使是衝衝忙忙是尾牙般的小型演場會,我也很感動。那麼林先生既然記得我們,我也來回饋就來寫寫林先生的近況吧!

  會有前後這麼大的矛盾說詞,是因為之前還沒有「林宥嘉挽回你的心台北mini LIVE」這場演唱會,記得住與記得不住你,其實實際行動才是真的暖心的。

  所以我選擇林宥嘉是正確的說(說好無限代不脫粉一輩子)

  PS:看到宥嘉的文,雖然不想自戀,但是會心虛感覺是否林先生看了我的部落格,像是指著我說別人帥是我的錯覺,由衷的希望這是誤會(第一次希望他呀不是看我的部落格,阿們!)

  PPS:但是我還是說南極真的演得很好的說!我願意幫忙寫文,但是別採我的界線(不寫出處網址查到一律不准刊登) 

 

  小羊麥仔│COLOR漫藝誌 http://forjoycelo.pixnet.net/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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