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有計畫要做什麼,心情前陣子因為失戀與人的不可信而陷入「無感」的狀態下。沒有任何感情能讓我感動與動心。

要說我不敢在乎,也是對的,因為我連自己是不是可以被愛,也是高度懷疑,尤其當自己喜歡兩年的對象,很白目的在我還沒有說任何事情前,就跑來說自己不喜歡我之時,我只有快刀斬亂麻的放棄一切對他的感覺。

很久以前就知道他對自己的態度,自己也很謹守朋友的本分,並沒有作什麼奢想,因為本來就是知道自己被愛,是需要奇蹟的。因為很明白自己的外表,也很明白他對愛情的不成熟。

但是我沒有想到他對自己的保護與自私,可以到這種程度--而為了只是讓自己安心而已。我絕望的是,為什麼上帝要讓自己喜歡上他?而且還讓我不斷的為他禱告?我不明白之前所謂的感動是什麼?只是我不應該的奢想嗎?

也許我應該剛剛開始的時候,就問他是與不是,有沒有感動?但我連放下感動都需要勇氣,不用談到後面了。

我是個很懦弱的人,因為我無法忘記傷害,而且害怕被傷。所以到最後,我連在乎這樣東西,都是被社會化過的。牧者對我所說的成熟,是我多少的傷害與放棄所成就的。

到目前為止,刊物出版的事情成就了,文學獎也在進行中;想要創作音樂的事情也成就了,連繪畫也居然有了下文,一切東西似乎開始通通動了起來

如果我寫的文章也可以動起來,開始大量的創作,這也許是我下個目標要去做的。

好像很多東西都通通開始上軌道,但是自己的心有什麼歸處?以前可以毫不考慮的放下對某些人的重視,現在通通不行了,我害怕放下重視。

所以,我想寫,寫出對一些人的重視,那怕被傷害,至少文字裡面的故事,他不會傷害你。回到當初對寫作的喜好,也許對自己來說是個救贖吧!因為可以在這當中找到希望。

如果我忘記了感動,那麼就開始用打字的寫出自己對這個世界,對,就是對剛剛開始我只能用文字接觸自己的方式,讓自己呈現出來。

因為已經沒有東西可以讓我持守了,愛情與未來都沒有了,這是超級沒有動力的自己,所以應該開始為自己做想做的事情了。

讓自己的文字更上一層樓,然後走入專業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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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我找到在工作當中,我最大的問題了,我忘記了當初自己的不行,忘記了接納這件事情,所以如果要讓新人進來,我想最重要還是無私的接納,與花時間的去建立關係,最重要的還是「人」,而不是事情多成功,成功固然重要,但是如果沒有了人,什麼都不用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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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最害怕的是一但在乎後,就會失敗,那麼就順其自然了,不要想太多,就是做吧,反正之前都有想過會失敗,成功就是奇蹟了。

小說就是要開始寫了,還有身體也要開始調整,工作也要開始統整出來。

以前種種就讓他過去好了,反正,如果他會實現,還是以前禱告不是白費,那麼他自然就會去成就。

我,交給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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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羊麥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